2018年1月13日,由陕西省律师协会主办,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承办,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、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、陕西明仓律师事务所、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以“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,推进法治陕西建设”为主题的《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》培训会在西安举行。省律协党委委员、常务理事、环资委主任、我所主任师学宁律师出席并主持了该培训会。
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贾清林法官担任主讲,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史鹏出席培训会并致辞。来自全省11个地(市)的律师及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国土资源厅、省环保厅、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500余人参加了学习交流。
史鹏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,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7月颁布的《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是我国《矿产资源法》自颁布实施以来有关矿业权的第一部民事司法解释,对促进矿业权市场发展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、统一裁判规则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帮助全省律师全面、准确地理解与适用该解释,同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,陕西律协精心准备了此次培训,希望借此为“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,推进法治陕西建设”提供有益的路径探索。
随后,贾清林法官作了题为《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》的讲座,与大家进行了现场问答互动。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贾清林法官的讲授细腻、透彻,令人受益匪浅。
本次培训会打破了以往培训人员仅限于陕西律师的做法,首次邀请法检两院、行政机关、科研院校的代表一起学习交流,为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交流平台,共同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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